報銷條件
個人首次參保連續繳費6個月后開始享受醫保待遇
報銷材料
住院費用報銷1、門診病歷
2、出院小結
3、疾病證明書
4、住院收費收據(發票)
5、住院費用清單
6、醫療保險IC卡(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)
7、異地住院費用報銷的,提供單位(社區居委會/學校)證明或《南寧市異地居住或駐外工作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》原件及復印件
8、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,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
9、委托他人代辦的,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(驗原件)
10、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,須提供雙向轉診單
料報銷流程
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、門診特殊慢性病和門診醫療費用,屬于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,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:
1、將須提供資料和填寫表格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城鄉居民保險科審核
2、審核通過后,到醫療費用核定科辦理費用結算
3、結算完成后,到基金結算科辦理領款手續;屬于個人支付的,由個人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。生育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,由參保人員持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。